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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应该怎么拍

2007年11月12日 2347点热度 0人点赞 4条评论

[align=center]--博文《与一个男孩的三次邂逅》引出的一段轶事[/align]
[align=center]2007-11-12_223725-0.jpg[/align]

  博文《与一个男孩的三次邂逅》首发于我的博联社后,引发了许多博友的共鸣。绝大多数博友对此组图片给予了肯定,并对此事表示心酸。 
  晚上,打开后台管理,看到一位在博联社很有声望的博友给我留了言:
 
  看了你的关于“孩子”的那篇的全部照片和文字,也看了大家的全部留言,忽然觉得游走在自己内心的东西很多,但也感觉与大家的赞美有些不协调。犹豫再三,觉得还是该说出来。
  首先肯定,拍摄得很好,是一个很成功的系列。
  我想说的是,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您没有加任何处理地在这里发表,可能会有一些问题。对于此类社会问题,一般来讲是不宜公开在我们的“公共媒体”上大说特说的,因为是阴暗面。兄弟看到了,记录了,是一个很好的举动。作为社会问题,我们有必要让社会知道,但是,孩子的形象,特别是面目,是绝对要遮挡的。因为,我们该尊重他的尊严。孩子已经知道羞耻了,即使年纪更小,不知道羞涩,我们也该尊重他的尊严。
  一定有他的儿时的朋友会在某个地方看到这篇东西,试想会是什么反应?
  本来是一句话就能说明白的,所以在深夜里写这么多,真的是为了一份深情。请你理解。
 
  看了他的留言,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似乎是好心做了一件坏事。赶紧回信,说自己没想到这茬,放三天撤了吧。
 
  第二天,他又留言道:
 
  谢谢您的回复,也谢谢您尊重我的意见。
  我的意见是:不要撤下,但是要对照片进行一些技术处理,比如:将照片缩小,模糊面部或者眼睛,并对此处理和博客内容在形式上的变化对观众进行解释。
  我写到这里又过去看了几遍那些照片,孩子的眼睛好像在拷问我的心灵:你们在一个生命的优越环境里俯视我的贫贱和潦倒,观看着并评论着,但阻挡不了我走向你们鄙视的生命境况,对于同样珍贵和高贵的生命本身来说,谁更残忍?
  我说这些的意思是,我们的社会已经有了太多的残忍,在我们稍微有了一些人性觉悟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真心地去践行一下我们的爱。
  好了,我的意见就是这些,您自己斟酌。我很直率,希望不会惹您不开心。
 
  根据他的意见,我对在博联社的照片作了修改,并且在摘要上写了这么一段话:
 
  【博文修改说明】此文发出后,一位在博联社受人尊敬的博友给我发来短信,指出,在博联社这个“公共媒体”上发此组图片,有可能损害一个孩子的尊严。说实在的,由于本人从来没有与媒体工作沾过边,事先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本来想在适当的时候把这个博文撤了,但这位博友说文章可以不撤,但应该对照片作些处理。因此,虽然我认为把这组照片中最令人揪心的眼神作处理后,照片已经毫无内容,但我还是作了修改,博文仍予以保留。
  喜欢上摄影三年多来,每每被是不是可以拍摄一些边缘人群和社会阴影面的问题所困扰。尽管我在拍摄的时候,都能以平等、尊重的心态对待每一个被摄者,但不同的人群,对这些照片的理解和体会仍然是不同的。好多人认为,我们拍摄者对待社会弱势群体贫困潦倒的状态,采取的态度是居高临下俯视和毫无价值的同情。即便你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你所想要获得的结果与他们的想法仍然是不一样的。从个体生存的角度看,也许我们费尽心机所拍摄的图片,撰写的文字,都不如直接给他一些钱物来得更加有意义和用处。但是,能够从精神上和物质上同时给予他们关心和帮助的,毕竟是凤毛麟角。
  感谢大家对这个博文的支持,更感谢这位令人尊敬的前辈的提醒!在博联社,是可以学到一些东西的。
 
  第三天,他又给我留言:
 
  呵呵,刚刚看过了,你的悟性还是不错的。
  昨晚在msn上和马王爷聊起这个事情,我把给你的留言和你的回复都给他看了,估计你们见面会谈起这个事情。
  在混乱的今天,我在坚守一个正直记者的最后底线,在合适的人面前,我尽量说真话,尽量把我自己的感受告诉别人。我坚信,我的努力不会白费,因为,一个正常的社会需要这些。
  好好留着这些片子,下一步会有很大用处的。这种积累需要耐心,也需要你记录的那些细节。
 
  这一事件告一段落了。只是留给我的冲击还是很大的。这样的题材的照片是不是需要拍?怎么拍?拍了之后怎么处理?都是问题。二十多年前,一位摄影家拍了一张照片,题名为“我要读书”,成为“希望工程”的助推器。如果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照片是不是也属于揭露孩子的弱势地位,有伤孩子的自尊心呢?有时候,孩子们的想法与大人不同,文化人和普通百姓的想法不同,穷人和富人的想法不同,中国人的想法和外国人不同,可是我们却多会从自己的角度去猜测别人的想法,从而得出一个与当前主流社会认知度高度一致的看法。

  想起社会上支助贫困孩子读书的人很多,这中间,有人不图名利回报,喜欢悄悄做事;也有人喜欢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社会的尊重。各人的目标不同,行事方式也不同。对于孩子来说,好心人做事的方式虽然不同,但是对他来说结果是一样的:就是有钱可以继续读书了。如果要尊严,要自尊,至少会有一部分支助者会感到不舒服。在生存与尊严之间,大多数人会选择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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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07年11月12日

大道如水

浙江奉化人。退休。趁还有点体力精力,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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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大道

    浪溪先生的意见很有道理。在博联社,考虑到这个博文大多数熟悉的博友已经看了,达到了我预期的效果,加上那位老师的态度恳切,所以就作了技术处理。我们私下议论,也请教过有关老师、前辈,他们的意见与您的看法是一致的。作为一个拍摄者,我们所做的只能到这里,把一个故事讲述给人家听,太多的事情,不是我们个人的力量所能及的。同时,如果这样的照片不能发表的话,那我们还怎么拍照片?这样的人和事,即使在路上看到,也只能是装作没看见了,因为任何一个关切的眼神,都可以会被当作是对人的不尊重。

    200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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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浪溪

    我觉得你先前的做法并无很大的不妥,还是建议你按先前的方式发表,毕竟像这位“很有声望的博友”的认知高度决定了他们属于小群体类型,包括我,也包括发表者你在当时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相对极小一部分受众默默去关爱,还不如让那种眼神刺伤一大批稍显迟钝的受众。

    如果连你都在他人的言论当中随意摇摆,那孩子在现实中沉沦也就显得很现实。假如他永远沉沦在眼下的状态下,他可能永远不会接触到我们的评论,即使有这种可能,他可能有疼痛,但绝感觉不到这种疼痛的锐度。或者他会遇到一些默默去关爱的群体的帮助,那时已经能够坦然的面对自己的过去,面对真实存在过的不堪。

    但问题是这些默默关爱的群体是怎么来的,他们是天然产生的,他们能不能以数几之力力挽狂澜?

    2007年11月27日
    回复
  • 江平

    本来就是很矛盾的事情!

    2007年11月18日
    回复
  • 晚风

    滋味很复杂。

    200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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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azz evil exclaim smile redface biggrin eek confused idea lol mad twisted rolleyes wink cool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drooling persevering
    回复 浪溪 取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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