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了一系列与老虎有关的故事,引来好多朋友围观。
有些朋友质疑当年奉化有没有老虎,有些朋友认为故事中打死的不是虎,是豹。还有不少朋友说当年打虎的是罪人,老虎就是这么被打绝迹的。
其实,时间倒退到四五十年前,乡间有关老虎的传说很多,亲历者见证者也不少。就是到了现在,我的公众号文章后面还有不少朋友补充资料呢。
我上小学时,曾收到过同学赠送的半个拇指大小的虎骨,说是祖上传下来的,磨一点虎骨粉,撒在伤口上,对伤口收敛很有帮助。那一小块骨头是不是真的虎骨,我不敢肯定。但我想,山里人持有一些零星的稀罕山货,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可以非常确定,老虎在奉化曾经存在过,奉化史志古籍也曾有不少记载,这里讲一条:
清末奉化剡源人赵霈涛著《剡源乡志》,卷二十三有“物产”篇,记载剡源乡的各种动植物。其中一条目列“虎、豹”。与其他条目就事论事的描述不同,在“虎、豹”这一条下,他用了一段挺长的篇幅,讲了当年剡源乡一带村民,将“射虎”当作一项行当的事。
在这篇文章中,他说了嘉庆道光(1796—1850年)以来,这些以猎虎为业的人,每年九月要往现在的温州、丽水以及江苏、安徽、江西的深山捕捉老虎,称射虎。他们使用一种称弓或戈的射虎工具。文章详细说明这种工具以毛竹和涂有毒药的铁箭制作,在山中老虎经常路过的地方,布线设置机关,虎豹经过时碰线触发机关,铁箭射中虎豹的前足或前腹,中毒而死。
他说每年来剡源一带山中的老虎,一年只有一两只。猎虎的人,只要发现了虎的痕迹,就会在山中老虎经过的地方布戈。这些人能通过观察老虎的痕迹,准确掌握老虎活动的规律,所以经常能成功捕获老虎。
赵霈涛对此行当深恶痛绝。他认为虎豹要吃人,应当除杀净尽。他反对从事此业的主要原因是,这机关经常误伤行人,或者中了毒的老虎没被毒死,反过来咬死猎人,造成人间悲剧。他说奉化全县几百个村子几十万人,不从事这行当的没穷死饿死,从事这行当的也没见富到哪儿去。他劝告人们不要干这个,但人家不听,主要是获利甚多。他记载,咸丰同治间(约1851—1874年),大的老虎值三百两银子,一般的也能值一百五十六两银子,豹也能值四五十两银子。到清末他编纂《剡源乡志》的时候,虎豹价钱虽然减去了三之二,但仍不失为获利丰厚的行当。当时很多人往福建深山射虎,因为福建山多、虎多,且多大虎。
他还记载了一件事,说去年冬天,在福建洋面上,射虎人被强盗劫去鹰洋一百六十圆,船夫被戕——又是一人间悲剧。
在赵霈涛眼中,这行当导致的悲剧多发,所以在他编纂的《剡源乡志》中,还收录了他自撰的一首词(卷五《剡源竹枝词》):
最好生涯是布弓,一心想射大毛虫。
自伤又屡伤人命,可惜蚩蚩在梦中。
可以想象,在人类力量还不是那么强大的时候,人类与老虎,一直是一对不共戴天的仇敌。赵霈涛当年反对猎虎,不是因为他仁慈,也不是考虑生态平衡,更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他只是考虑这种猎虎方式对人类自身的反噬太普遍太血腥,应该避免。
在当年,赵霈涛的提议当然发挥不了什么效果。之后的很多年中,站在食物链顶端的老虎,继续在山中游荡,捕食各种动物,偶尔也会伤到人类,人类也总是想方设法运用各种手段对抗、捕猎这最危险的天敌,最好是赶尽杀绝,以绝后患。这大概是人类诞生以来一直想实现的梦想,就像现在人们讨厌老鼠蚊子苍蝇一样。
这一目标,在人口爆炸性增长和武器杀伤力快速提升的上世纪后半叶,轻而易举地实现了。在这个阶段中,老虎只是消失的众多动物中的一种。等山中真的没有老虎了,人们才发现,人类并不是真正的赢家。
中国从法律意义上禁止猎虎,是赵霈涛的《剡源乡志》问世八十多年后,1983年4月,国务院颁布《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事实上,这个时候,老虎在野外早已绝迹。
老虎不会是地球上最后一种野外绝种的动物。对国家明令禁猎保护的野生动物,至今仍然有人铤而走险,偷偷捕猎。如果对现在还在继续的这种行为可以容忍,那么,对前人的声讨就完全没有意义。毕竟,当年老虎还吃人呢,现在的那些鸟儿鱼儿小野兽们,对你我能有多少威胁呢?
附原文,信息量更大
《剡源乡志》卷二十三物产
虎 豹
虎豹噬人,本当设法除杀净尽。而塔下人多以射虎为业,其术始於許岸人。
嘉道以來,每岁九月間,往温、处暨江苏、安徽、江西深山中布弓,一曰戈。以毛竹为之,用铁箭涂以毒药,曰戈药,用草乌煮以墨阿树柴,七日乃成。中一线名正线,去地二尺余。两旁二线曰乂线,亦曰人线,去地四五尺,布以薄暮,收以清晨。人有过者触其乂线,则毒箭从正线而出。虎豹过之不触乂线,而触正线,箭即中其前足或前腹,毒气入心而死。有不即死者,谓之奔药虎,布戈人多为其所食。或不放乂线,人触正线而死者,岁岁有之。
余劝其改业,一则为虎所伤,惨不忍闻;一则以毒箭伤人,阴骘有亏。我奉四五十万丁口,五六百家村落,不业此者未必为饿莩,业此者未必为富户,然终不听从者,以其获利颇厚也。咸同间,虎之大者,直三百金,其次直百五六十金;豹直四五十金。今虽其直减三之二,犹多往福建射取,盖福建山多,而虎亦多,且多大虎。然去冬福建洋面劫去射虎人鹰洋一百六十圆,船夫被戕,悲矣。
虎之来我剡者,岁一二只,一见其迹,相率以戈,七八步一戈,谓之一步,密布之无得脱者。虎夜间之走,盖为求食,其走有一定之路,凡过峡处,必以爪肥地,卜其食之多寡,谓之虎埭,见之者相与老,于是业者商决曰:此虎不转埭,谓不再來也;此虎十日轉埭;此虎半月轉埭;此虎一月转埭,驗之歷歷不爽。然則有不獲者,何也?諳練者见一月转埭之迹,去而之,他必觅十日半月都而布戈焉,所以无不获也。不諳練者反此,或乂线为人所触,正线为寒冰所结,虎当夜即过,所以有不获也。
凡伤药箭之人,若饮麻油一斤,其毒立解。布戈人不知此,只知饮地浆水一法,且恐遭累,多逃遁而归,然亦有监禁者。噫嘻,人亦何乐而为此业哉!愿曹氏诸绅士苦口极陈,家喻而户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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