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段时间,深圳又成为舆论的热点。
一条消息是在六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之后,有关部门组织一批专家,专程到深圳召开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配合六中合会精神的宣传和研讨会的召开,深圳总结了一系列构建和谐社会的经验,在各个媒体刊出。另一条消息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串案被曝光,媒体说有20多位法官受到调查,其中5名法官因涉及司法腐败被捕,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建设和谐社会,其中一条非常重要的是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律,以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法院和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公平正义的仲裁者,在整个社会结构中起着保证社会和谐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却出现了涉及人员众多的串案,实在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司法公正,是广大民众的最后希望,出了问题,叫老百姓向谁去讨公平讨正义?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桥头堡,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始终跑到前面,长期以来,在各方面起着示范的作用。深圳的政治体制改革也曾经有过许多经验,行政效率曾经跟深圳的建设一样,被誉为“深圳速度”。尽管近年来有专家对深圳行政管理体制中一些屈从于传统运行体制的做法颇有微词,但作为从一个小渔村发展起来的崭新城市,加上外来移民占了人口的绝大多数,深圳的公务员曾经是中国公务员中最年轻,观念最先进,接受民主程度最深刻的人群,可以说是精英汇集之地,完全有理由也有可能在一段时间里保持先进的地位,如果说一个个案出问题并不奇怪,但是如果一个系统出了串案,而且问题出在最不应该出的司法系统。不得不令人怀疑,深圳的和谐社会依靠什么来保证?
社会的和谐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不是靠人恩赐的,更不是谁心来潮喊喊就会出来的。如果把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当作摆门面邀政绩的短期行为,那注定是会以失败告终。和谐本身就是一个依靠制度的不断修正和完善,以规范人的行为,规范社会各层面活动的过程。社会的管理者是保证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司法系统是维护社会和谐的最后一道防线,自毁防线,人必共诛之。
最后的防线崩溃了,更还原了社会的本来面目.
“出了事才有事,不出事就没事”——法官成了贪官,其危害要有多大就有多大。。。。
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儿都有。问题是:严格管理、严格挑选的林子里出了坏鸟。很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