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憋出来了:也说服务促发展

[color=White]  硬憋出来的文章在电脑里睡了三天,下午下任务的单位来催要,刚好办公室有客人在谈事情,我说还没修改呢,他说没事的,到时统一再要安排的,于是拷贝给他了,顺便也贴在这里,语句不通也不管了。

  和同事聊天,经常说起政府的服务与发展的问题。大家的共识是,一个地区政府服务水平的高低,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是密切相关的。

  一个在某机关担任要职的领导说,前两年,市委市政府号召各单位大力招商引资,他们引进了一个项目,为了对项目负责,于是派员全程陪同项目业主办理各种手续,一圈下来,大为感慨:现在企业要办些事情太难了。他举例说,审批手续中,有一些手续是前置审批的,可是前置部门却要有后面审批部门的意见,于是两家开始踢皮球,弄得业主无所适从。两个部门的业务人员都说他们是有上级文件依据的,后来总算是在协调之下,两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变通,这才办成了。

  这还是按照规定来的,更加可气的是,到某窗口办事,本来按规定必须一次性告知业主提供审批所需要的材料,结果,材料提交上去,今天少了这个,明天少了那个,就是不给一句痛快话,害得业主白白跑了好几趟,又浪费了一段时间。

  “我这还是部门领导出面帮协助他办的,要是小企业主、普通老百姓来办,真不知道他还想不想办这企业了。”这位领导最后感叹说。

  以服务促发展,这已经是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不可否认,经过这么多年的效能建设,作风评议,行风评议,各级各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的确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从上面这个非常普通的例子上看,与群众的要求比较,与市委市政府关于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相比,实在是差很多。

  其实,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能和责任。“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十六字,是我国政府确定的职能转换的方针和目标。公共服务是以政府为主的公共组织系统的自觉行动和法定职能。我们好多部门把服务当作施恩于服务对象,于是有了统一要求部署的时候,大家就做得好点,反正就听之任之,对政府服务缺乏强有力的明确的检查考核指标和程序,仅靠评议时邀请机关内部或者有限的对象打个勾,征求个意见,也就难以体现真实情况了。

  服务需要我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真心和诚心。有位工作人员说得好,只要我们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真心想为发展做事,那么没有什么事情会办不好办不了的。现在好多政府部门仍然抱着官本位主义、部门利益为上的观念,凡是要自己履行的服务手续,必得人家来求才给你办。奉化发展不发展、进步不进步与他们无关,面难看、门难进、事难办的现象也不足为怪了。

  服务需要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如前面所说的这个例子,如果相关工作人员熟悉业务、办事认真的话,他也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人家这样办那样办了。现在有些机关工作人员业荒于嬉,平时不学习不钻研不思考,连最基本的东西在脑子里也没个概念,难怪出现说话办事丢三拉四的现象了。

  服务需要我们开拓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需要我们有开拓创新的精神来研究探索政府服务的方式方法,小到一个企业、一个项目来说,只要涉及到本单位业务的审批,应该从有利于发展出发,从符合事物变化发展逻辑的角度,对上级的文件、规定作出灵活的贯彻,而不是死抱着条条框框,以僵化的思维来对待。

  当然,政府提供服务,是以遵守原则和法律为前提的。现在个别单位出现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那是应该以党纪国法来予以惩处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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